關于《重慶市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巴南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21〕31號)《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22〕180號)和《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渝府辦發〔2023〕13號),結合巴南區產業發展特色,找準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定位,助推傳統產業向綠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加快推進我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特制定《重慶市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
二、制定依據
(一)《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21〕31號)第二十一條提出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持續引導重慶金融業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開展綠色信貸績效考核評價,將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人民銀行政策和審慎管理工具。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產品服務創新,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有序推進綠色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推動發行綠色債券。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試點,選擇有條件的區縣逐步開展零碳示范園或零碳示范項目建設。推動中歐綠色金融標準研究和實踐。
(二)《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22〕180號)
(三)《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渝府辦發〔2023〕13號)
三、建設目標
一是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基本形成。按照“線上+線下”、“綠色產業+金融服務+金融產業”的整體思路,積極探索綠色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到2025年,巴南區基本建立組織多元、產品豐富、政策有力、市場運行安全高效的綠色金融發展體系。二是綠色金融數字化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推動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深度融合,將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與綠色金融發展緊密銜接。三是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效果初顯。力爭到2025年巴南區綠色貸款余額達到165億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穩步提高巴南區綠色貸款占比;綠色債券發行、綠色基金、綠色企業上市及再融資等直接融資規模實現明顯突破。四是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相互融合發展。到2025年巴南區綠色經濟占比不斷提高,全面完成市級下達的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減排、降耗目標任務,公眾對環境滿意率持續保持在90%以上。
四、主要措施
序號 |
類別 |
具體舉措 |
責任單位 |
1 |
構建綠色金融組織體系 |
鼓勵轄區金融機構完善綠色金融服務功能,組建綠色信貸金融工作專班及團隊,條件成熟時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金融運營部,配備專業綠色金融產品工作人員。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轄區各金融機構 |
2 |
建立綠色園區、企業和項目儲備庫 |
建立健全動態收集儲備綠色項目工作機制,形成全區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綠色項目名單。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巴南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區屬國有公司 |
3 |
提升綠色金融信息共享水平 |
依托“長江綠融通”、巴巴實企業服務云平臺(金融在線),全面打通綠色金融發展信息壁壘,實現綠色金融信息整合共享,助推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融合發展,提高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區發展改革委 |
4 |
推動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 |
積極探索低碳、零碳園區建設模式,打造一批布局集約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的綠色示范園區、綠色示范項目,推動現有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和新建園區循環化建設。 |
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人行巴南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區屬國有公司 |
5 |
推動農村產業全鏈條升級 |
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把生態優勢、資源優勢轉換成發展優勢、產業優勢,依法依規通過貸款貼息等方式,撬動更多綠色金融資源、社會資本投向生態農業,支持綠色有機農業、綠色畜牧業、綠色漁業、綠色農產品生產、休閑農業與生態旅游、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產業基地、農業產業園區等項目建設,重點推進花木及糧油、生豬“一主兩輔”等特色產業,用綠色金融助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推動農村產業全鏈條升級。 |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各街鎮 |
6 |
推動建立生態農林和生態旅游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
建立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探索發展農林行業碳匯、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發展自然資源指標及產權交易,確保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拓寬投融資渠道,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 |
牽頭單位:區林業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區商務委、人行巴南中心支行 |
7 |
推動綠色文旅康養產業做優做大 |
積極爭取發行專項債,整合綠色信貸、綠色租賃、綠色基金等金融服務,科學布局全區避暑康養旅游服務、康養娛樂、康養體育、康養文化藝術、康養產品研發及技術服務等五大康養產業,推進綠色文旅康養全產業鏈發展,提升康養產業“造血功能”。 |
牽頭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巴洲產發集團;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生態環境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各鎮街 |
8 |
推進建筑行業綠色發展 |
探索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發展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城市更新基金投向綠色建筑重點領域。 |
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責任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 |
9 |
推動交通綠色試點 |
導金融資源流向智能綠色交通體系、城鄉公共交通系統、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貨運、軌道交通、共享交通設施以及新能源汽車充電、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
牽頭單位:區交通局;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
10 |
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
在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城鄉公共 生活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有關標準和規范制修訂中,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提升綠色化水平。 |
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
11 |
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 |
圍繞長江大保護,強化長江巴南段的治理與保護,聚焦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推動生態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持續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打造金融服務“三資轉化”示范樣本。 |
牽頭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
12 |
創新綠色信貸產品 |
創新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生產、綠色建筑、個人綠色消費等綠色信貸品種,降低綠色信貸資金成本,擴大綠色信貸規模,助力綠色產業發展。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轄區各金融機構 |
13 |
引導綠色債券發行 |
加大綠色債券政策的宣傳力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爭取市級有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支持范圍。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區屬國有公司;責任單位:區國資中心、區金融發展中心 |
14 |
推動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 |
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依法依規支持已上市、改制掛牌企業通過可轉債、增發和配股等方式進行再融資。 |
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區財政局;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
15 |
推進綠色產業多層次股權投資體系建設 |
支持成立產業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發揮政策引導和種子資金撬動作用,吸引更多社會資本,以投貸聯動模式積極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探索ESG投資?理念在相關股權投資領域先行先試,探索將ESG評價機制納入投資決策。 |
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南投集團、巴洲產發集團 |
16 |
發展綠色保險投資和服務 |
推動保險機構研發綠色項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為綠色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
牽頭單位:巴南銀保監分局、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轄區各金融機構 |
17 |
推進擔保、保理及融資租賃服務 |
加強綠色融資擔保力度,強化銀擔合作,通過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費補貼等方式,提高綠色擔保業務占比。 |
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興農擔保公司;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委 |
18 |
探索多種形式環境權益交易 |
加強對用能權交易企業的監督管理,通過對接市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探索推進用能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動態跟蹤交易主體變更、合并、分立等重大變化情況。 |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區金融發展中心、各鎮街、區屬國有公司 |
19 |
加強貨幣信貸政策的激勵引導 |
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對接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政策工具,為綠色低碳領域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巴南銀保監分局 |
20 |
加大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財政稅收激勵力度 |
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運用貸款貼息、股權投資獎勵、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應急轉貸等工具,引導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 |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局、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水利局、巴南銀保監分局 |
21 |
探索實施綠色金融差異化監管 |
鼓勵銀行業機構實施綠色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措施。鼓勵出臺綠色金融從業人員的薪酬激勵和盡職免責機制。適度提高銀行業綠色貸款不良容忍度。 |
牽頭單位:巴南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轄區各金融機構 |
22 |
保障措施 |
加強工作統籌。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要強化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我區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 |
強化協調聯系。一是各有關部門按月動態推送有融資需求的綠色項目;二是建立綠色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成員單位之間的雙向反饋溝通機制。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區金融發展中心;責任單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 ||
加強預警防控。適時完善綠色金融統計監測制度,實現綠色金融數據統計匯總,并依法依規并加強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等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完善風險信息披露。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打擊非法綠色金融活動,依法依規加大金融機構“洗綠”“漂綠”行為監管問責與處罰力度,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 | ||
加強考核評價。依法依規將綠色金融實施情況評價結果作為金融機構監管評級、機構與業務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參考依據。依法依規將區屬國有公司綠色金融運用情況納入區屬國有公司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評價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考核范圍。對區級各部門綠色金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未按要求落實工作的部門予以通報。 |
牽頭單位: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銀保監分局、區國資中心、區委督查辦 |
五、核心政策問答 ?
(一)巴南區是否會建立綠色園區、企業和項目儲備庫,如何建立?
答:根據《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以及國家和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綠色項目評定標準,結合我區實際,建立健全動態收集儲備綠色項目工作機制,形成全區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綠色項目名單。
(二)巴南區如何引導區內銀行機構發展綠色金融?
答:鼓勵轄區金融機構完善綠色金融服務功能,組建綠色信貸金融工作專班及團隊,條件成熟時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金融運營部,配備專業綠色金融產品工作人員,針對性地開展綠色金融服務方案設計,加強綠色金融理念宣傳教育,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提高工作人員綠色金融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
(三)巴南區如何落實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
答:一是創設《綠色項目跟蹤督辦進度表》,收集匯總重點綠色項目、企業融資中需協調的事項清單,及時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解反饋問題,跟蹤協調事項辦理進度。二是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重大創新、典型案例等,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做好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成果宣傳,按月通報相關情況,按季分析并專題報告,打表推進。
(四)區內銀行是否有針對綠色金融的特色產品?
答:引導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發展特色,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和抵質押方式,推出“長江保護貸”、“林業碳匯收益權質押融資”等綠色信貸產品。
(五)巴南區綠色金融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主要是爭取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綠色信貸發展。出臺《關于巴南區風險補償信貸金融產品(巴實貸)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通知》(巴南金融發〔2023〕4號),利用現有“巴實貸”風險補償金,新增補償范圍,給予轄區“巴實貸”合作銀行機構發放的綠色貸款損失一定比例補償資金,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
六、專家視角
區金融發展中心主要負責人:出臺《實施方案》,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渝府辦發〔2023〕13號),是以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為主線,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和金融工具,吸引更多優質綠色項目、綠色企業落地巴南,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持續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探索形成具有巴南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新路徑,助推我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我區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七、專業名詞解釋
綠色金融: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金融服務。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指將生態產品所具有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通過生態保護補償、市場經營開發等手段體現出來,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
ESG:ESG即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ety)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其環境、社會和治理維度涵蓋了是否能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最核心的三個維度。ESG指標所關注的信息為可獲取信息之外非財務信息,用以反映企業堅守的可持續發展社會價值觀。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