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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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 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巴南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
實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辦發〔2022〕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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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巴南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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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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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巴南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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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進一步增強我區高齡老人獲得感、幸福感,根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發改社會〔2021〕443號)第五項13條48款規定:為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對象
凡具有重慶市巴南區行政區域范圍內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齡津貼待遇。
二、發放標準
1.80—89周歲老人高齡津貼每人每年120元;
2.90—99周歲老人高齡津貼每人每年600元;
3.100周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每人每年3600元。
三、發放時間
1.80—89周歲及90—99周歲老人高齡津貼每半年發放一次,于當年7月及次年1月發放。各鎮街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完成本區域內上半年、下半年的80—89周歲及90—99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的審核、統計工作,并向區民政局報送發放名單紙質件及電子表各一份;
2.100周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每季度發放一次,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旬發放。各鎮街每季度第二個月末前完成本區域內各季度10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的審核、統計工作,并向區民政局報送發放名單紙質件及電子表各一份。
四、申請發放程序
凡符合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首次享受高齡津貼待遇需由本人或家屬持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向其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受理、初審,初審通過的由各村居將申請材料及匯總名單報鎮街審核,鎮街審核完成后將名單返回各村(居)民委員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鎮街將名單報區民政局匯總,區民政局將匯總名單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及時將經費劃撥至相關鎮街,由受惠人所在鎮街負責發放。
五、有關要求
(一)動態管理。對享受高齡津貼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對戶籍遷出我區或者死亡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及時向所在鎮街報告,鎮街及時向區民政局報告核準,核準后及時停發高齡津貼。
(二)提前預算。每年9月1日前,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次年本村居內擬享受高齡津貼的人數、標準、金額報所在鎮街,各鎮街在每年10月1日前匯總次年轄區內擬享受高齡津貼的人數、標準、金額報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在每年11月1日前匯總次年全區擬享受高齡津貼的人數、標準、金額報區財政局,由區財政局負責次年全區高齡津貼金額預算。
(三)加強監管。區民政局不定期對高齡津貼發放相關事宜進行抽查,并受理群眾監督意見,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受惠人享受高齡津貼待遇,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六、經費來源
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局納入預算安排。
七、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2年9月26日起實施,《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我區80周歲以上老人營養補貼標準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12〕42號)文件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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