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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7156W/2024-00177
  • [ 發文字號 ]
  • 巴南府辦發〔2024〕40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8
  • [ 發布日期 ]
  • 2024-09-04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分級處置 標準(第一批)(試行)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屬國有公司,有關單位:

為深入落實我區黨建統領基層治理工作中有關部署要求,推動“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問題閉環解決,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分級處置標準(第一批)(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分級處置標準(第一批)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分級處置標準(第一批)

編制時間:2024年7月

序號

事項類型

類型描述

主責部門

處置流程

分級標準

相關法律法規

1

停車秩序

在城市道路設施上的人行道機動車亂停放行為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落實網格管理要求。各鎮街結合市容環境衛生網格管理和巡查職責,每條城市道路落實巡查人員,發現人行道停放機動車問題及時上報鎮街。

2.檢查:由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巡警等單位進行核查。區城市管理局指導城管執法大隊對人行道停放機動車區域進行現場核查。

3.處理:現場無法及時找到駕駛員且較長時間違法停放的車輛,城管執法大隊可采取留置《違停告知單》并現場取證的方式,告知車主在規定時間內到城市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對不按規定時間接受處理的違法停車當事人,鎮街發現后及時向區城市管理局、交巡警部門反饋,交巡警查詢違停車輛車主信息并反饋給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指導城管執法大隊開展執法,城管執法大隊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郵寄給違停車輛車主,車主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義務的,經催告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在人行道上即停即走的車輛,鎮街可對駕駛員進行宣傳教育,勸其自行駛離或者到指定區域規范停車。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對不聽勸阻、拒不配合現場整改違停車輛。三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根據《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城市道路設施上,未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進行下列占用、挖掘行為:(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2

城市管理

隔離設施設置不合理引發糾紛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通過北控公司主動巡查、相關部門街道反饋、市民熱線電話投訴等方式,收集隔離設施設置不合理點位,并先行研判。

2.核查:由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屬地街道、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等相關單位,對隔離設施設置點位進行現場查勘,評估是否合理,梳理完善市民投訴問題。

3.整改:對梳理出來的問題,按照權責歸屬由對應單位逐一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再次對現場進行檢查驗收。

4.告知:通過見面或者電話溝通的方式,告知市民或業主整改情況,涉及賠償的由對應權責單位進行理賠。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小區內部由物業管理道路涉及隔離設施的;二是屬地街道管理道路涉及隔離設施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由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管理道路涉及隔離設施的;二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制約而無法解決的。

根據《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城市道路設施管理,嚴格控制城市道路設施占用、挖掘,加強養護維修,保證道路設施完好、安全和暢通;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城市道路設施上,未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進行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行為,及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設施的行為。

3

城市管理

主、次干道上井蓋因破損、松動等噪音擾民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根據《重慶市城市管線條例》《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文件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供排水、通信、電力、燃氣、公安監控、交通等窨井蓋權屬單位切實履行各自職能職責,全面摸排各自管轄范圍和管理領域內的窨井蓋情況,摸清底數,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檢查。對排查發現的窨井蓋病害問題建立臺賬管理,按照“輕重緩急、逐步實施”的原則,統籌科學安排,有序推進整改。

3.整改。開展窨井蓋集中整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問題井蓋進行整治,該加固的盡快加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更換的及時更換,確保各類井座和井蓋結構安全,保障群眾腳下安全。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屬地鎮街負責管轄區域內直管道路、公園綠地、背街小巷等公共區域內的窨井蓋整治工作;負責直管化糞池窨井蓋的排查整治工作。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濟信息、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水利、通信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能職責,負責行業指導和協調各窨井蓋權屬單位開展窨井蓋普查確權、運行維護、應急處置等工作。二是各窨井蓋權屬單位作為窨井蓋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對各自窨井蓋組織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做好日常管護、維修整治、應急處置等工作,確保窨井蓋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按照《重慶市窨井蓋建設及維護管理規定》《重慶市窨井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濟信息、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文化旅游、通信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行業指導和協調各窨井蓋權屬單位開展窨井蓋普查確權、運行維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按照市級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以區城綜辦名義制定印發了《巴南區窨井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4

城市管理

餐廚垃圾收運不及時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街道及基層社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餐廚垃圾收運不及時情況;餐飲企業或者群眾反映有類似情況,統一匯總反饋至屬地鎮街。

2.核查: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對收運不及時進行實地核查。

3.整改:按照分級監管模式,由牽頭單位督促責任單位整改。①屬于收運不及時的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整改。②屬于餐飲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將餐廚桶運送至集中交付點造成或者餐廚單位的餐廚桶破損造成的收運不及時,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組織鎮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進行執法,要求餐飲企業按時將餐廚垃圾運輸至集中交付點,或者及時更換破損餐廚桶保持餐廚桶完好。

4.結案:屬地鎮街牽頭,區城市管理局配合對整改成效進行檢查,確定是否結案。結案后區城市管理局對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加強日常管理,鎮街及基層社區加大對餐飲企業日常宣傳,防止反彈。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個別餐飲單位反映餐廚垃圾收運不及時,立即由街道聯系區城市管理局,由區城市管理局現場核實后,聯系相關收運單位及時收運餐廚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餐廚桶破損數量多并且桶身臟污嚴重的,需要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執法處理的;二是大部分餐飲企業未將餐廚桶運送至集中交付點,餐廚桶隨意擺放的;三是物業區域商業門面未設置集中交付點的。

1.根據《重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第九條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自行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專用容器,保持收集器完好、密閉、整潔;

2.根據《重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第十條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每日(含法定節假日)至少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清運一次餐廚垃圾;

3.根據《重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三項規定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罰款。

5

城市管理

轄區出現渣土車亂倒行為違法線索追蹤。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鎮街發現渣土車亂倒違法行為后,及時收集、保存證據,并自行根據現有線索進行排查。

2.追蹤:(1)城市規劃區內亂傾倒建筑垃圾線索追蹤。由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派出所、交巡警、區交通局、區住房城鄉建委等單位,對上報渣土車亂倒線索進行追蹤。區交巡警通過全區安裝攝像頭的卡口查詢違規車輛車牌號、運行軌跡、車主信息,并提供攝像頭抓拍照片;區交通局根據交巡警查詢的車牌號查詢車輛GPS軌跡,定位車輛行駛路線,查詢并反饋運輸公司信息;區住房城鄉建委結合區交通局提供的GPS軌跡查詢該車輛是否從區內工地出來;是區內工地出來,提供工地方信息。

(2)城市規劃區外亂傾倒建筑垃圾線索追蹤。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部門負責線索追蹤工作。

3.處理:通過聯合各部門單位追蹤到車輛的,各部門按各自職能職責對車輛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處理。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當場發現渣土車亂倒渣土,通過現有線索可以找到違規車輛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通過現有線索無法找到違規車輛的。三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3.《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活動:(一)堆放物品及其他影響公路暢通;(二)傾倒垃圾雜物,向公路或者利用公路排水設施排污;(三)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造成嚴重后果的;(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4.《重慶市河道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四)棄置、傾倒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廢棄物;

5.《重慶市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禁止毀林開墾和毀林采石、采砂、采礦、取土以及其他破壞林地資源的行為。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第四十二條 ?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于農業。

6

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構)筑物

占用城市道路違法建設建(構)筑物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發現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構)筑物行為后,及時收集、保存證據,并自行根據現有線索排查。

2.檢查:由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市政綠化安全科核實該道路是否屬于移交道路、是否屬于市政公共區域;區住房城鄉建委核查該區域是否屬于物業區域。

3.執法:經檢查核實違規修建區域屬于物業區域內的由鎮街聯合區住房城鄉建委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屬于市政公共區域的,由區城市管理局指導鎮街城管執法大隊開展執法。當事人拒不接受處理、行為過激等情況,由鎮街聯合執法部門部門督促當事人接受處理,區公安分局開展安全維穩工作。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城市道路上建設建(構)筑物范圍不大、影響較小、當事人配合處理等情況。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當事人拒不接受處理、行為過激容易發生刑事案件的。三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根據《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城市道路設施上,未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進行下列占用、挖掘行為:(五)建設各種建(構)筑物。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7

改變房屋用途

小區配建停車場擅自改變用途

區城市管理局

1.收集。發現擅自改變小區配建停車場用途的,鎮街及時收集、保存證據。并告知物業不得擅自改變小區配建停車場用途。

2.檢查。由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停車場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是否符合規劃、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公共停車事務科核查該停車場是否在區城市管理局進行備案;是否存在擅自改變小區配建停車場用途。

3.處理。經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核實,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經核實,未在區城市管理局備案的停車場,區城市管理局公共停車事務科督促其進行備案;屬于在區城市管理局備案停車場,確實存在擅自改變小區配建停車場用途的,區城市管理局指導鎮街城管執法大隊依法開展執法。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告知物業后,物業及時整改,恢復停車場的使用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物業拒不配合整改的。三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城鄉規劃部門應當依據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對停車場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凡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第十四條? 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停車場投入使用后30日內,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政主管部門備案。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

8

文明養犬

1.犬證辦理

2.流浪狗處置

3.不文明養狗

區公安分局

1.宣傳部署: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和新聞媒體應當對依法養犬、文明養犬進行宣傳,引導養犬人形成良好的養犬習慣和氛圍,并進行養犬登記辦證。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犬只狂犬病強制免疫計劃。

2.登記辦證:各派出所綜合服務窗口負責所屬轄區犬只的登記辦證工作,對于申請的養犬人所屬犬只符合辦證要求的,申請資料齊全的給予辦證,不符合辦理要求,督促養犬人整改完成后給予辦證。

3.投訴舉報:任何人遇見不文明養犬行為都有權利口頭制止,遇見惡犬傷人的可就地撲滅。針對養犬人攜犬出戶不牽犬繩,犬只傷人,犬吠擾民等違法違規養犬行為,可通過電話撥打110向區公安分局進行投訴舉報。

4.處置處罰:各鎮街平安辦組織各村居委會開展流浪犬只控制和處置,轄區派出所配合。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養犬行為和占道經營犬只等活動的處置。區公安分局將按照《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全區違規違法養犬行為進行處罰。

1.轄區街道自行處置的情形:

情節較輕微的不文明養犬行為經群眾或者物業能制止的,所屬街道轄區無主犬只到處亂竄的情況,流浪犬捕捉工作、收容送養等。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的情形:涉及區公安、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部門處置,轄區養犬人違規違法養犬處罰,其他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的情形。

1.根據《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協調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開展本轄區犬只防疫、流浪犬只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公安、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部門應當支持。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一下罰款。

9

噪音擾民

生活噪音

區公安分局

1.宣傳:建議由區級相關部門負責對轄區紅白喜事一條龍服務時間地點進行合理宣傳和部署,宣傳部門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舉報:各街鎮存在生活噪音的區域,群眾可通過電話撥打110向區公安分局投訴舉報。

3.處罰:區公安分局將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1.轄區街道自行處置的情形:經物業,轄區街道相關的職能部門到場勸阻能解決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的情形:轄區街道到場處置不能解決的,涉及其他區級部門協作處置的,更多的涉及到職權限制的情形。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一下罰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八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第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工作,增強公眾噪聲污染防治意識,引導公眾已發參與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10

停車秩序亂

1.未移交道路停車秩序亂

2.容缺移交道路停車秩序混亂

3.已移交道路停車秩序亂

區公安分局

1.明確權屬:明確相關道路權屬,如道路屬于未移交道路,鎮街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完成道路移交工作;對于容缺移交的道路,由鎮街組織區城管局等部門完善容缺移交道路的交安設施。

2.實地踏勘:對于已經移交道路,由鎮街組織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派出所進行實地踏勘,制定針對性的一點一方案,按照疏堵結合的原則開展停車秩序綜合治理工作。

3.宣傳引導:開展聯合執法前,所屬鎮街、社區加強對周邊居民的宣傳教育,引導居民規范停車。

4.聯合執法:按照主次干道由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負責、支路和背街小巷由區公安分局派出所負責的原則,由鎮街制定聯合執法日歷,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工作。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群眾占用機動車道亂停車情況較輕,經鎮街、社區加強日常宣傳管理后能夠有效整改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群眾占用機動車道停車情況嚴重,經鎮街、社區宣傳勸導后無改善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2.根據《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九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同時規劃、設計、建設、驗收道路交通違法記錄系統、道路交通信號、港灣式車站、吸能式安全防護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

11

公交未開通群眾出行矛盾糾紛

新增公交線路、新增公交停靠站點或更改運行線路、增加公交班次或更改公交運行時間

區交通運輸委

二環外區域:

一、線路、運力申請:由鄉鎮、街道收集公交線路新開行意見建議并結合道路情況和客流情況進行可行性論證調研后,向區政府請示新開公交線路和新增公交運力。

二、線路審核及設施完善:根據《重慶市巴南區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由有關鎮街牽頭組織區應急局、區交通局和區公安交巡警部門按照“五個前置條件”要求,對線路開展聯合審核工作。區應急局、區公安交巡警對線路道路安全條件進行審核,區交通局對線路運行主體及線路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公交開行要求的農村道路,由相關鎮街牽頭整改達到公交開行條件后,相關部門再開展道路踏勘認定。

三、落實資金:線路聯合審核通過后,按照區政府辦《巴南區繞城高速公路以外區域公交行業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于新開公交線路或已開行公交線路新增公交運力的,經鎮街書面請示并由區政府審定同意后,由區財政將運力納入二環外公交運營補貼范圍并安排補貼資金。

四、完善公交方案及手續:由公交公司制定新開公交線路方案,將線路新開手續按程序上報市道路運輸事務中心、市交通局和市、區公安交巡警部門審批或備案。

五、組織開行:公交線路完成相關報備審批后,由市交運集團廣告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設置完善沿線公交站臺站牌設施,公交企業組織配備公交運力及人員新開公交線路。

二環內區域:

一、新開線路、站點申請:由新開公交線路和設置公交站點申請單位(鎮街、區級平臺公司、園區或樓盤開發商等)向區政府書面請示新開公交線路和設置公交站點。

二、線路方案制定:區公安交巡警、區交通局、涉及鎮街、園區、公交公司等單位現場核定公交運行線路,明確公交線路運行走向和沿線公交停靠站點。由公交公司制定公交線路開行方案。

三、設施建設完善:由區政府專題研究,指定道路權屬或受益單位(鎮街、市政建設管理部門、區級平臺公司、園區或樓盤開發商等)建設完善沿線安全標識標牌、新增公交站點涉及停車港灣和公交始發站等公交開行和道路基礎交安設施。建設完成后由區公安交巡警現場踏勘認定是否符合新開公交線路和設置公交站點要求。

四、審批備案:公交公司將新開公交線路和設置公交站點手續按程序上報市道路運輸事務中心、市交通局和市、區公安交巡警部門審批或備案。

五、組織開行:市公用站臺公司設置完善沿線公交站臺站牌設施,公交企業組織配備公交運力人員新開公交線路。

1.由轄區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針對轄區群眾交通出行不便問題,轄區鎮街要收集意見問題、及時研判和上報區級部門;二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及時做好轄區群眾安全維穩及解釋疏導工作;三是對交付屬地鎮街管理使用的農村道路需通公交的,需落實資金,對道路進行安全整治并完善相應交通基礎設施達到公交安全開行要求。

2.由轄區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對公交線路開行涉及道路安全條件召集聯合區級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核定的;二是對公交線路開行審核工作對接區級相關部門并上報市、區有關部門審定的;二是遇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農村農村客運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2〕125號)中規定,開通農村客運車輛的農村公路原則上路基寬度應在4.5m以上,路面寬度應在3.5m以上,并應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報告備案或取得交通部門同意的《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鑒定書》,對危險路段(如路堤高于6m、臨水路段等)必須安裝防撞護欄。各區縣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多渠道籌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2.根據《重慶市交通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交通行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交安〔2019〕10號)中要求,完善交通、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聯合開展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審核工作。禁止不符合“五個前置條件”(客運公司化經營、安裝GPS監控,安裝安全帶,四級及以下農村公路路基寬度應在4.5米及以上、路面寬度應在3.5米及以上,6米及以上高路堤和事故易發路段加裝公路安全防護設施)的路段開通農村客運。 ??????????????????????????????????????????????????????????????????????????3.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南區繞城高速公路以外區域公交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19〕130號)中規定:第三章明確新增公交線路和車輛程序;第六章明確區級各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分工。

12

能源供應

1.農村村社不通天然氣

區經信委

1.收集:由村社收集轄區內需開通天然氣居民戶數并做好登記,統一向轄區供氣企業提交申請。

2.設計:轄區供氣企業根據村社申請,實地查勘,完善村社通氣初步設計工作,出具項目概算,測算各戶安裝費用。

3.安裝:供氣企業將安裝費用反饋村社,村社統一收費后交供氣企業,費用完善后,供氣企業準備施工材料,組織施工。

4.通氣:供氣企業完成施工后,對需開通天然氣用戶表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即可通氣。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轄區村社不清楚開通天然氣流程;二是開通天然氣村社用戶分散,戶均均攤價格較高;三是部分偏遠村社無主管道,且供氣距離較遠,可采用液化石油供氣。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村民接受燃氣企業報價,但因燃氣設施、施工組織不到位等原因燃氣企業拖延安裝時間;二是無安裝天然氣意愿的村民阻止燃氣企業施工。

1.根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主城區城鎮居民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具體收費標準由用戶與燃氣安裝企業協商確定

(一)別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超高層住宅、同一建筑內單層層高超過3米的部分住宅。

(二)城鎮居民自建房。

(三)因采暖需增大供氣管徑及計量表具型號的。

13

電力安全

1.高壓線路穿越林區

區經信委

1.巡查:各鎮街與市南供電分公司建立“雙段長制”,由“鎮街(村社)負責人和供電企業負責人擔任段成長,巡查電力線路附近超高樹竹、草木。

2.檢查:供電企業安排專業人員對高壓輸電通道進行安全檢查,排除故障線路,同時通過系統實時監控各條高壓輸電線路運行情況,對出現故障輸電線路及時安排人員現場檢修。

3.排危:供電企業對超高影響高壓輸電線路的超高樹竹,草木進行砍伐排除隱患。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轄區個別村民拒絕供電企業砍伐影響高壓輸電線路的超高樹竹、草木;二是轄區個別村民阻止供電企業對高壓輸電線路進行檢修。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村民集中阻止供電企業砍伐超高樹竹;二是村民集中阻止供電企業檢修高壓輸電通道。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劃定電力設施保護區前已經種植的植物妨礙電力設施安全的,應當修剪或者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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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山”范圍內違法建筑整治工作

1.新增違法建筑整治工作,未經用地或者規劃許可擅自修建的建(構)筑物;2.系統數據庫存量圖斑整治工作,現存圖斑均已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屬地鎮街進行研判,按照市級要求制定了分類處置整治方式。

區“兩違”整治辦

1.新增處置流程:鎮街發現新增在建違法建筑后,立即上報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執法部門接報告后組織人員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查處,逾期未自行拆除,由執法部門上報區政府責成屬地鎮街組織強制消除。區“兩違”辦根據處置進度,對各職能部門及鎮街開展督查,進度滯后的項目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對不履職、慢作為等情形提請問責。2.數據庫存量圖斑處置流程:各屬地鎮街按照既定方案開展整治工作,完畢后分類別報區“兩違”辦和區規資局、區經信委、區農委三個專班工作組驗收,驗收通過后上傳系統數據庫結案。區“兩違”辦每季度將結案情況上報區政府督查室,結合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新增在建的巡查、制止、上報、拆除工作;二是各職能部門負責處置的具體業務工作。

2.由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實施查處過程中,需多部門聯合執法的情形;二是對拆除難度大,需區級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情形;三是需對系統數據庫圖斑調整整治方式的情形;四是對系統數據庫存量圖斑進行個案處置,需同時征求多個部門意見的情形。

1.《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市政府282號);

2關于印發《重慶市中心城區“四山”范圍內違法建筑分類處置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心城區四山辦發〔2022〕13號)。

15

規劃區(外)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

1、違法用地違法建筑主要來源于信訪來訪、電話舉報、鎮街巡查發現。2、非法批準或者規劃許可擅自修建的建(構)筑物。規劃區范圍外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的查處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或農業農村委具體負責。(除專屬區外)

區“兩違”整治辦

所屬鎮街收到在建違法用地違法建筑投訴后,上報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到現場進行查證和認定。同時核發《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區政府強制消除在建違法建(構)筑物公告。由所屬鎮街組織拆除在建違法建(構)筑物。在規定時間內沒整治到位的,區“兩違”整治辦根據處置進度開展督促工作。工作進度慢的納入掛牌督辦件。

1.由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新增違法用地違法建筑的巡查、制止、上報、拆除整治工作;二是各執法部門負責查處的具體業務工作。

2.由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在查處過程中,執法部門存在分歧的,需多部門聯合執法的情形;二是對拆除難度大,需區級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情形。

根據《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2號)第九條對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立即停止建設,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建設現場實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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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片圖斑驗收

根據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國家衛片圖斑,經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召集相關部門判定,按照依法查處一批、拆除整改一批、完善手續用地一批的分類整改方式,提出分類處置意見。(由區規資局牽頭實施)

區“兩違”整治辦

由牽頭單位負責指導督促用地單位對違法用地圖斑范圍進行拆除復耕。恢復土地種植條件并種植農作物,由牽頭單位初驗合格后。區“兩違”整治辦協調區農業農村委和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完成驗收工作,對不履職、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提請問責。

1.由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對衛片圖斑進行初步驗收的情形。

2.由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對圖斑面積及具體點位進行復核的情形。二是由區農業農村委對土質厚度及種植物進行復核的情形。

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自然資辦函[2023]33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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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區(內)住宅小區的違法建筑

違建業主利用構架、露臺、天井、架空空間等進行私搭亂建,形成違法建筑

區“兩違”整治辦

1.線索來源:經鎮街、社區、物業巡查發現,群眾舉報等方式。 ?????????????????????????????????????????????????????????????????????????????????????????????????????????????????????????????????2.初步核實。由街道及社區初步核實,疑似違法建筑的告知業主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并上報區城管局。 ?????????????????????????????????????????????????????????????????????????????????????3.核實查處:區城管局現場核實,確定為違法建筑的下發相關執法文書。 ???????????????????????????????????????????????????????????????????????????????????????????????????????????

4.采取措施:對拒不停止施工的在建違法建筑,由街道函告水、電、氣服務部門對其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區城管局函告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就所有查處的違法建筑凍結房屋產權。同時由街道將采取的限制措施告知違建業主。 ???????????????????????????????????????????????????????????

5.分類處置:①新增及不符合沒收違法收入的存量違法建筑:由街道告知業主自行消除(拆除);對拒不消除(拆除)的由區城管局報請區政府實施強制消除(拆除),區政府同意后由屬地鎮(街)組織實施強制消除(拆除)。②符合沒收違法收入的存量違法建筑:由違建業主自行申請接受沒收違法收入處罰并向屬地鎮街提交相關申請書、承諾書、房屋安全評估報告;屬地鎮街核實相關資料齊全后安排第三方測繪單位對違法建筑進行面積測量;區城管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在區城市管理局接受沒收違法收入處罰。 ?????????????????????????????????????????????????????????????????????????????????????????????????????6.解除限制:①新增及不符合沒收違法收入的存量違法建筑拆除后,由鎮街召集區城管局和區“兩違”辦現場核實,整改到位后由鎮街及區城管局函告相關單位解除限制;②符合沒收違法收入的存量違法建筑:在接受罰沒后由鎮街及區城管局函告相關單位解除限制。

1.由轄區鎮街自行處置情形:一是按照流程第1、2步的巡查及初步核實的情形;二是確定違法建筑后,采取限制措施的情形;三是符合沒收違法收入的存量違法建筑的處置收集相關資料的情形;四是違法建筑處置后的解除限制的情形。

2.由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強制消除(拆除)前,對消除(拆除)方案進行研判的情形;二是違法建筑自行整改或拆除后,需要相關部門現場核實的情形。

根據《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2號)第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法建筑進行舉報、第八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違法建筑日常巡查機制,及時制止修建違法建筑的行為,并向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九條規定:對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立即停止建設,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建設現場實施監管。對拒不停止建設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由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書面通知供水、供電、供氣、物業服務等企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第十一條 ?對已建成的違法建筑,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作出拆除、回填、沒收違法建筑或者違法收入等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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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項目“鄰避效應”問題

養老服務項目在實施的時候,可能會遇到周邊居民因擔心建設項目對身體健康、環境質量和資產價值等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從而激發人們的嫌惡情結,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即采取強烈和堅決的、有時高度情緒化的集體反對甚至抗爭行為。

區民政局

1.線索摸排:各鎮街負責摸排轄區內所有在建和擬建的養老服務項目,了解項目的基本情況、涉及群體、可能存在的風險等因素。

2.問題分析:各鎮街負責對摸排出的涉穩問題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明確各類問題的性質和影響范圍。

3.措施制定:各鎮街根據問題分析結果,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包括政策法規、解決方案、工作流程等。

4.宣傳教育:各鎮街負責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知曉度和參與度。

5.部門協調:區民政局負責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推動涉穩問題的解決和項目的順利推進。

6.跟蹤反饋:區民政局負責對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和反饋,及時調整計劃和解決問題。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針對個別業主提出的問題,社區鎮街能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解決的;二是養老機構依法依規在區民政局取得備案登記等;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或個別業主不認可相關政策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關于支持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民發〔2016〕179號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6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重慶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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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養殖業

欠薪問題

1.經區級批復同意的標準化規模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因業主資金鏈斷裂而停工項目;

2.項目業主拖欠承建單位工程款及農民工資。

區農業農村委

1.收集:屬地鎮街加強排查,進行研判,梳理生豬養殖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建立臺帳。

2.檢查: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人社局、區信訪辦、區信訪辦等單位,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查驗,評估資料是否完善,梳理主要矛盾問題。

3.整改: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人社、農業農村委等部門,對梳理出來的問題,督促拖欠民工企業逐一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次申報,所屬鎮街會同相關部門再次對現場進行查驗。

4.告知:屬地鎮街加強對重點人員的摸排,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教育,召開代表答復會,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向農民工代表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

5.啟動:屬地鎮街督促拖欠民工企業建立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應急預案,避免出現群眾上訪、集訪事件。若出現堵門堵路,恐嚇威脅,煽動鬧事,公安機關應及時介入受理,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由屬地鎮街做好政策宣傳和群眾解釋工作。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農民工工資拖欠事宜由區人社局、區農業農村委、屬地鎮街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項目續建事宜由區農業農村委和屬地鎮街共同推進,盤活利用資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2.《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0

養殖業污染

1.養殖場排污設備設施老化;

2.養殖場糞污散排河流及沼液滲漏;

3.養殖場糞污外排責令整改不徹底。

區農業農村委

1.收集:屬地鎮街收集群眾投訴舉報或通過巡查檢查發現,所屬鎮街在收到投訴舉報或巡查發現后,自行進行研判。

2.檢查: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農業農村委、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對養殖業污染情況進行查驗,查看污染證據是否完整準確,梳理主要矛盾問題。

3.整改: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農業農村委、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對梳理出來的問題,督促養殖業主逐一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次申報,所屬鎮街會同相關部門再次對現場進行查驗。

4.告知:屬地鎮街、村(社區)加強對重點養殖場的摸排,同時做好政策宣傳教育,召開養殖業主約談會,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向養殖業主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工作。

5.啟動:屬地鎮街督促養殖業主建立畜禽糞污處置工作應急預案,同時檢查開展畜禽糞污處置情況。若出現養殖場糞污直排等重大違法行為,區生態環境局應及時介入受理,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1.屬地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養殖業主巡查未到位,發生管道破漏或暴雨外溢等偶然事件,非主觀多次造成環境污染的情況。二是經過屬地鎮街巡查提醒,能夠完成整改,后續未再次造成環境污染的情況。 ???????????????????????????????????????

2.由屬地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屬地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2次級以上提醒整改,未及時行動,主觀多次對環境持續造成污染的,屬地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及時介入受理,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1.施行日期。2020年9月1日起。

2.有關要求。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當及時收集、儲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避免造成環境污染。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1.施行日期。2014年1月1日起。

2.有關要求。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定期將畜禽養殖品種、規模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排放和綜合利用等情況,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或者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即投入生產、使用,或者建設的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未正常運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不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21

集體資金

分配問題

1.小社合并;

2.剩余集體征地補償費分配;

3.分配對象意見分歧。

區農業農村委

1.收集:屬地鎮街收集相關村社群眾意見和反映的問題,組織研判。研判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尊重形成問題歷史原因。

2.研判: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農業農村委,區民政局等單位研判征地補償費分配的矛盾問題,研究可行處置方案。方案充分考慮大多數農民群眾的利益。

3.告知:屬地鎮街將處置方案告知涉及的相關群眾,加強對重點人員的摸排,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教育。

4.啟動:屬地鎮街組織村社召開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分配方案進行民主決策。決策通過后進行分配兌現。

5.維穩:屬地鎮街建立相關工作應急預案,同時檢查開展應急工作演練情況,避免出現群眾上訪、集訪事件。

1.屬地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由屬地鎮街進行協調處置,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解決。

2.由屬地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區農業農村委進行政策指導。

1.根據《重慶市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資產屬于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其所有權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行使。 ?????????????????????????????????????????????????????????????2.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實施方案》的通知》第二十二條規定,要嚴格按照產權歸屬確權,不能打亂集體與集體之間產權界限。對于撤村并社的,應當充分尊重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見,按照民主決策、程序合法、手續完善的原則確定權屬。 ??????????????????????????????????????????????????????????????????????????????????????????????????????????????????????????????????????????????????????????????3. 根據《巴南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第九條、十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等重大經濟活動必須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成員代表會議民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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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問題

工程建設項目、企業因欠薪存在隱患矛盾,需要政府部門介入協調處置

區人力社保局

1.線索來源:屬地鎮街、園區公司、行業主管部門等排查線索;欠薪警情、輿情、信訪等線索。

2.明確牽頭責任單位:按照《關于調整巴南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并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分工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18〕4號),明確欠薪處置牽頭責任單位。區政府成立的突出問題(含建筑領域突出問題)處置工作組的,由工作組或組長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由組織實施的政府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各管委會、區屬國有公司管轄范圍內的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和其他用工企業,由管委會、區級國有平臺公司為牽頭責任單位;其他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和用工企業,由屬地鎮街為具體項目牽頭責任單位;牽頭責任單位不明確或有異議的,由項目(用工企業)所在地鎮街或有異議的單位報區領導小組確定;區領導小組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指定牽頭責任單位。

3.核實了解情況:牽頭責任單位核實了解欠薪線索情況,收集掌握欠薪證據、資金狀況、勞動者思想狀況、風險情況等信息。

4.分級處置:對已有解決方案或資金來源渠道,但需要時間協調解決的一般欠薪隱患矛盾,由牽頭責任單位負責協調解決;對暫時資金困難、各方存在較大爭議,一時難以化解并存在群訪集訪等風險的較大欠薪隱患矛盾,牽頭責任單位報請行業主管部門處置;對資金鏈斷裂、涉法涉訴等導致欠薪人數多、金額大,并存在群訪集訪或極端惡性事件風險的重大欠薪隱患矛盾,牽頭責任單位視情況報請區治欠辦(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協調解決。

5.督促履行:按照分級處置化解的欠薪線索,處置單位督促欠薪主體責任單位及時履行清償義務,確保案結事了。

1.由轄區街道、園區公司等牽頭責任單位負責協調處置情形:已有解決方案或資金來源渠道,但需要時間協調解決的一般欠薪隱患矛盾,鎮街、園區公司在核實了解情況時不吹哨。

2.由轄區街道、園區公司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因暫時資金困難、各方存在較大爭議的欠薪線索,一時難以化解并存在群訪集訪等風險的較大欠薪隱患矛盾,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因資金鏈斷裂、涉法涉訴等導致欠薪人數多、金額大,并存在群訪集訪或極端惡性事件風險的重大欠薪隱患矛盾,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緊急處理的。

1.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第七條,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2.根據《關于調整巴南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并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分工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18〕4號)規定,全區設5個行業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辦公室,分別為區建筑領域清欠辦公室(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政府投資項目清欠辦公室(區財政局)、區屬國有公司投資項目清欠辦公室(區國資中心)、區城鄉一體項目清欠辦公室(區城鄉一體中心)、區工業企業清欠辦公室(區經濟信息委),負責各自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涉及的牽頭責任單位、屬地鎮街和配合單位,按職責和分工開展具體工作。

23

噪聲擾民

1.通過投訴企業噪聲污染想達到其他目的;

2.企業生產經營時超標排放噪聲影響周邊。

區生態環境局

1.受理:屬地鎮街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實行首接登記制,不得拒絕接受群眾投訴。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應當如實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投訴時間、地點、對象、內容,投訴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對登記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篡改、隱匿或擅自銷毀,并嚴格保守投訴人秘密。

2.調研:屬地鎮街牽頭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開展先期摸排,對群眾訴求和面臨的困難進行細致了解,對污染源頭進行調查,督促其整改,開展三方協調,盡量將矛盾化解第一線。協調不成則轉辦有執法權的部門處理。

3.辦理:職能主管部門牽頭,接到群眾投訴后應立即確定分管領導、經辦科室和經辦人員,聯系屬地鎮街了解前期調查處理情況,根據群眾訴求確定配合職能部門并聯系確定現場檢查時間。

4.檢查:職能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屬地鎮街、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現場檢查,根據現場勘查情況依法依規處理。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回復群眾。后續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鎮街加強巡查監管力度。

5.調解:因環境污染造成損失引起損害賠償糾紛的群眾投訴,當事人申請調解的,屬地鎮街會同有關單位依法進行居間調解與處理后終結辦理。如居間調解未達成一致的,引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經過三方協調后達成一致意見,矛盾糾紛能化解的;二是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或不認可相關政策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2.《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

3.《重慶市噪聲污染防治辦法》

4.《巴南區協調解決群眾投訴環境污染問題實施方案(修訂)》

24

油煙污染

1.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業產生油煙污染;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設置的餐飲業超標排放油煙影響周邊。

區生態環境局

1.受理:屬地鎮街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實行首接登記制,不得拒絕接受群眾投訴。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應當如實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投訴時間、地點、對象、內容,投訴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對登記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篡改、隱匿或擅自銷毀,并嚴格保守投訴人秘密。

2.調研:屬地鎮街牽頭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開展先期摸排,對群眾訴求和面臨的困難進行細致了解,對污染源頭進行調查,督促其整改,開展三方協調,盡量將矛盾化解第一線。協調不成則轉辦有執法權的部門處理。

3.辦理:職能主管部門牽頭,接到群眾投訴后應立即確定分管領導、經辦科室和經辦人員,聯系屬地鎮街了解前期調查處理情況,根據群眾訴求確定配合職能部門并聯系確定現場檢查時間。

4.檢查:職能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屬地鎮街、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現場檢查,根據現場勘查情況依法依規處理。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回復群眾。后續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鎮街加強巡查監管力度。

5.調解:因環境污染造成損失引起損害賠償糾紛的群眾投訴,當事人申請調解的,屬地鎮街會同有關單位依法進行居間調解與處理后終結辦理。如居間調解未達成一致的,引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經過三方協調后達成一致意見,矛盾糾紛能化解的;二是對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加工服務、服裝干洗和機動車維修等項目的處罰;三是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或不認可相關政策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

3.《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4.《巴南區協調解決群眾投訴環境污染問題實施方案(修訂)》

5.《巴南區深化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

25

企業水污染

1.通過投訴企業水污染想達到其他目的;

2.畜禽養殖糞污水污染;

3.企業超標排放污水影響周邊。

區生態環境局

1.受理:屬地鎮街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實行首接登記制,不得拒絕接受群眾投訴。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應當如實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投訴時間、地點、對象、內容,投訴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對登記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篡改、隱匿或擅自銷毀,并嚴格保守投訴人秘密。

2.調研:屬地鎮街牽頭對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開展先期摸排,對群眾訴求和面臨的困難進行細致了解,對污染源頭進行調查,開展先期處置,并督促企業立即停止排污并整改,開展三方協調,盡量將矛盾化解第一線。協調不成則轉辦有執法權的部門處理。

3.辦理:職能主管部門牽頭,接到群眾投訴后應立即確定分管領導、經辦科室和經辦人員,聯系屬地鎮街了解前期調查處理情況,根據群眾訴求確定配合職能部門并聯系確定現場檢查時間。

4.檢查:職能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屬地鎮街、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現場檢查,根據現場勘查情況依法依規處理。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回復群眾。后續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鎮街加強巡查監管力度。

5.調解:因環境污染造成損失引起損害賠償糾紛的群眾投訴,當事人申請調解的,屬地鎮街會同有關單位依法進行居間調解與處理后終結辦理。如居間調解未達成一致的,引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經過三方協調后達成一致意見,矛盾糾紛能化解的;二對養殖專業戶未實行雨污分流,未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貯存設施,未及時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收集、貯存、處理的處罰;三是對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處罰;四是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或不認可相關政策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

2.《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4.《巴南區協調解決群眾投訴環境污染問題實施方案(修訂)》

5.《巴南區深化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

26

小區停車庫啟動收費矛盾糾紛

1.小區車庫啟動收費

2.小區車庫收費過高

3.其他停車收費相關情形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收集:物業小區在啟動停車場收費時,車庫產權單位應向所屬鎮街進行申報,所屬鎮街在收到申報后,同步收集業主的意見和反映的問題,并自行進行研判。

2.檢查:由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對申報停車場現場進行查驗,評估相關的配套設施設備是否完善,梳理業主停車收費的矛盾問題。

3.整改:對梳理出來的問題,車庫產權單位應逐一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次申報,所屬鎮街會同相關部門再次對現場進行查驗。

4.批準:對檢查合格或車庫產權單位整改達到相關部門要求的,同時具有區城市管理局發放的《重慶市停車場備案登記證》,在取得公共停車樓場備案登記證后,將確定的收費標準報區發展改革委,同時按照重慶市停車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制定《重慶市停車收費公示牌》,再由鎮街召集相關部門對申報的小區車庫停車場啟動收費事項進行風險研判,并制定應急預案。

5.告知:所屬鎮街、社區加強對重點人員的摸排,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教育,召開業代表主答復會,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向業主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

6.啟動:所屬鎮街督促車庫產權單位建立車庫收費前相關工作應急預案,同時檢查開展應急工作演練情況,避免出現群眾上訪、集訪事件。若出現堵門堵路,恐嚇威脅,煽動鬧事,誤導業主欠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應及時介入受理,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針對個別業主提出的問題如車庫該不該收費,收費過高等問題,社區鎮街能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解決的;二是車庫經營單位在車庫設施設備完好,且在區城市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委依法依規取得收費備案登記的;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或個別業主不認可相關政策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職責,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第九十八條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召集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等參加的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相關物業管理問題。

2.根據《重慶市公共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區縣(自治縣)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停車服務收費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3.《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停車場投入使用后30日內,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政主管部門備案。

4.《重慶市公共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渝府辦發〔2014〕55號)第八條: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經營者,應在取得公共停車樓場備案登記證后,將確定的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主城區特級停車場收費標準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其他停車場收費標準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

27

物業服務質量與價格不符的問題

物業服務收費價格高與服務標準不匹配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受理:業主向街道、社區、區住房城鄉建委住投訴物業小區質價不符,街道、社區、區住房城鄉建委應當登記并受理。記錄物業服務企業未按合同履職的具體事項。

2.調查核實:由屬地鎮街,區住房城鄉建委對未按合同履職問題進行核查:一是區住房城鄉建委核查物業合同備案,二是對照合同現場核實企業履職情況情形。

3.約談整改:針對核查出的問題約談物業企業要求整改,必要時直接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依法履職。

4.依法處置:對下發整改后,企業仍不整改的進行依法處置,納入誠信管理。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 一是針對個別業主提出的物業服務質價不符問題,社區鎮街能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解決的;二是業主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的。 ?????????????????????????????????????????????????????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九十六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職責 指導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對物業服務實施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建立物業管理矛盾投訴調解機制,調處物業管理糾紛 。第九十八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召集由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員會、專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監事委員會、物業管理專家、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參加的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第九十四條 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履行職責:負責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開展物業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建立物業管理誠信檔案并接受查詢職責”;指導和監督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依法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調處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第六十條: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有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降低物業服務標準。 第一百零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六十條,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或者越權限制業主權利的,由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納入企業信用檔案。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8

小區業委會矛盾糾紛

1.小區業委會的成立

2.小區業委會相關工作開展 ?????????????????????????????3.其他小區業委會矛盾相關情形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依法成立:轄區街道在收到業主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申請后,應對業主委員會候選人進行嚴格審核,并依法依規成立業主委員會。

2.依法指導:在成立過程中收到業主反映或發現存在問題的情況時,轄區街道、社區應及時作出指導性意見,避免出現解決不及時的情況發生。 ??????????????????????????????????????????????????????????????????

3.嚴格監管:轄區街道應定期對業主委員會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對業主反映業委會不履職的情況,開展調查處理,及時發現,及時約談,及時整改。 ??????????????????????????????????????????????????????

4.嚴格處置:經轄區街道調查發現業委會存在不履職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立即要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根據相關規定,依法作出暫停業委會職責的決定,是否罷免業委會交由全體業主進行表決。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針對個別業主提出的問題,如:需要哪些資料、成立業委會流程等問題,鎮街社區能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解決的;二是業主大會召開過程中業主反映的問題,轄區街道根據政策法規依法解決的;三是業主委員會履職不到位,轄區街道履行監管職責進行調查處置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理情形:一是鎮街對相關政策法規執行問題存在疑惑需要區級部門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介入調查處理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2.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業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設立業主大會,并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設立業主大會的,應當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第十六條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達到該區域建筑物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公告,業主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第九十六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和換屆改選,負責業委委員會備案;(二)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29

物業管理過程中的矛盾

1.設施設備維修不及時

2.不配合鎮街、社區開展相關工作 ??????????????????

3.其他情形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受理記錄:業主向轄區街道反映物業公司在管理過程中管理不到位或社區對物業企業的要求,物業企業執行力度不高的情況下,轄區街道應記錄入檔。 ????????????????????????????????????????????

2.調查處理:根據實際情況,轄區街道應調查實際情況是否屬實,若屬實,要求物業企業立即整改執行。

3.合力約談:物業企業若拒不整改的,轄區街道可聯合區住建委或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對企業進行約談并要求整改。 ?????????????????????????????????????????????????????????????????????????????

4.督促整改:物業企業應按要求進行時效性整改,并將整改情況進行上報,若拒不配合整改的,區住建委將進行全區通報,并視情況納入信管理。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個別業主反映的問題,涉及面小,轄區街道自行判斷能解決的;二是反映的問題屬于鄰里矛盾,由社區出面協商解決;三是情況不屬實或不合法合規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處置情形:一是物業企業拒不執行的;二是物業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的,需要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的;三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的。

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九十六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職責 指導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對物業服務實施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建立物業管理矛盾投訴調解機制,調處物業管理糾紛 。第一百零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六十條,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或者越權限制業主權利的,由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納入企業信用檔案。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0

小區物業大修基金使用

因小區維修、更新、改造需要動用大修基金情況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確認:物業小區在需要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維修項目時,需確認是否屬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疇。

2.報告:由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以下簡稱實施主體)向屬地鎮街報告,同步收集業主的意見和反映的問題。

3.查勘:對二次供水管道維修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問題,組織社區、供水部門、業委會、業主代表進行實地查勘。

4.批準:由屬地鎮街批復實施主體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申請,是否同意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5.告知:屬地鎮街、社區督促實體主體向業主公示,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教育。

6.啟動:實施主體按照相關程序啟動維修,待維修項目竣工驗收后,將相關要件資料提交到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工程款劃撥。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因物業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期滿后需要維修、更新、改造,動用大修資金需要業委會簽字等問題,一是由屬地鎮街指導實施主體制定方案,實施主體按照相關程序啟動維修;二是《重慶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347號文第三十五條規定:發生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未按照規定實施搶修的,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代修,搶修費用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

2. 《重慶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47號)。 ?????????????????????????????????????????

3.《巴南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細則》。

31

因房屋質量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小區房屋質量問題如:房屋開裂、滲水、漏煙等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受理:①業主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后向物業單位反映,物業單位做好問題登記,并及時轉交建設單位按照質量保修時限整改。②物業單位按照服務標準對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對于發生在質保期內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因工程本身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轉交建設單位按照保修時限整改。上述問題因建設單位不積極履行保修義務的,物業單位應及時向轄區街道和區住房城鄉建委報告。

2.核查:接到房屋質量問題反映后,區住房城鄉建委聯系相關單位或個人,了解問題情況,并召集相關單位到現場調查核實。對于質量保修內的工程質量問題,督促責任單位履行質量保修義務,限時整改。對于質量保修外的戶內質量問題,作好政策解釋;超過保修期的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或者更新、改造,通過啟動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方式處理。

3.整改:施工單位按照保修約定,對質量問題進行整改。一般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編制整改方案;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物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立即向區住房城鄉建委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

4.驗收:保修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組織驗收,經維修合格的部位可重新約定保修期限。

1.可由轄區鎮街先行協調處置的情形:一是個別業主反映的房屋質量問題,且問題簡單明了,容易判定責任,協調難度小;二是質量問題已超過質量保修范圍或時間的;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的;四是因業主違規裝修使用導致質量問題的。上述情況鎮街可不吹哨。確因技術、政策需要可直接與區住房城鄉建委對接,共同研究處置。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問題相對復雜,涉及多部門職責,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2.《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重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購買人提供由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購買人應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質量保證書載明的內容,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4.《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下列主要事項:(一)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第八十六條 保修期滿后物業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一)專有部分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由專有部分業主承擔......。第八十七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個以上獨立產權單位的,應當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保修期滿后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或者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2

購房合同糾紛

1.開發企業延期交房導致購房業主維權情形

2.交房標準與購房協議約定不符引發維權

3.交房標準與宣傳不符引發維權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受理:業主向街道、社區、區住房城鄉建委住投訴延期交房、交房標準等購房合同糾紛,街道、社區、區住房城鄉建委應當登記并受理,記錄投訴業主具體信息及反映問題。

2.核實:由屬地單位對購房業主購房合同進行核實,明確購房協議相關條款;對存在同類別問題的群體進行摸底,掌握群體信息。組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經信委、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核實項目工程設計、按圖施工、驗收、宣傳等情況。

3.整改:按照職能職責,由糾紛涉及的主管部門核實后督促開發企業整改,并將相關推進情況反饋屬地部門。

4.告知:所屬鎮街、社區加強對重點人員的摸排,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教育,召開業代表主答復會,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向業主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對于違約金、退房糾紛等購房業主與開發企業不能達成一致的,由屬地單位引導購房業主依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個別業主反映的問題,涉及面小,轄區街道自行判斷能解決的;二是已明確處置方案,但購房業主與開發企業無法達成一致,需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三是情況不屬實或不合法合規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民法典》

2.《重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3

小區無消防驗收手續

小區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核實:屬地鎮街要求物業公司和建設單位提供小區消防驗收手續。無法提供的,對于2019年6月以前建成投用的小區向區消防救援局核實消防驗收辦理情況;對于2019年6月后建成投用的小區向區住建委核實消防驗收辦理情況。

2.整改:對經核實確實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小區,由鎮街牽頭,組織區消防救援局、區住建委對該類小區進行研判,梳理未經消防驗收存在的問題,依據職能職責提出解決措施,完善消防驗收手續,對于確因歷史原因無法完善手續的,建議按照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必要時啟動執法程序。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要求物業和建設單位提供消防驗收手續,向區消防救援局和區住建委核實消防驗收情況。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對核實確實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小區,組織區消防救援局、區住建委對該類小區進行研判,梳理未經消防驗收存在的問題,依據職能職責提出解決措施,完善消防驗收手續,對于確因歷史原因無法完善手續的,建議按照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必要時啟動執法程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第十三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竣工,建設單位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

2.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抽查。

3.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34

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欠薪隱患矛盾糾紛

農民工工資欠薪

事件

區住房城鄉

建委

1.收集:項目現場、各轄區范圍內發生欠薪時,所屬鎮街、園區平臺公司在收到欠薪投訴后,同步收集工人的意見和反映的問題,并自行進行研判,及時上報行業主管部門(工作組項目向對應工作組上報)。

2.梳理:行業主管部門定期梳理匯總建筑領域欠薪明細,并形成建筑領域欠薪隱患實時臺賬。

3.調處:對梳理出來的問題,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定期組織各屬地鎮街、園區平臺公司對欠薪隱患項目及其負責人進行約談處置。(工作組項目由工作組統籌處置)

4.執法:經約談仍無有效處置方案或滿足人社部門立案標準的項目,由執法部門區人力社保局進行立案查處。

5.維穩:各園區平臺公司、屬地鎮街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穩定,及時報告行業主管部門、區治欠辦,重大事項及時匯報區政府。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針對個別工人討薪協調處置解決等問題,園區平臺公司、鎮街能按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解決的;二是投訴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不合理或不認可相關政策的。

2.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處置,需進入執法程序的,由人社部門立案查處;二是遇重大案件、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人社、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35

污水管網問題

轄區內污水管網出現問題情形

區住房城鄉建委

1.報告:由屬地鎮街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問題,同步排查問題產生原因,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

2.核查:針對鎮街報告的管網問題,組織鎮街、部門及相關人員實地查勘。

3.確認:一是實地查勘后,確認整改單位立即實施整改;二是如需財政資金支持的,與區財政局溝通后請示區政府,區政府批準后實施整改。

4.批準:區政府批準實施后,由財政安排資金立即實施整改。

5.告知:屬地鎮街要做好群眾的解釋和宣傳工作。

6.啟動:實施整改單位按照相關程序啟動整改。

1.由轄區街道自行協調處置情形:在屬地鎮街管轄范圍內的管網問題,由屬地鎮街制定整改方案,啟動維修整改。

2.由建設單位自行整改處置情形:在管網建成投用未移交前,由建設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啟動維修整改。

3.由轄區街道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二是遇重大安全隱患及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突發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進行現場安全處置,由相關部門牽頭,屬地鎮街配合,協同制定整改方案,啟動維修整改。

1.《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

2.《重慶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渝府令第 81 號)

36

占用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停車

群眾占用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亂停車,造成消防車道堵塞

區消防救援局

1.收集:物業單位或基層社區在管理過程中發現群眾占用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停車;鎮街、公安派出所、區消防救援局在監督檢查或其他日常工作發現,群眾舉報投訴反映有類似情況,統一匯總反饋至屬地鎮街。

2.核查: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對需要核查隱患問題進行實地核查。 ???????????????????????????????????

3.整改:按照分級監管模式,由牽頭單位督促責任單位整改。①屬于消防重點單位由區消防救援局牽頭整改,需要執法的由區消防救援局執法。②屬于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的由轄區派出所牽頭整改,需要執法的由派出所按照委托執法權限執法。③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由轄區鎮街牽頭整改,需要執法的由鎮街按照賦權執法或委托執法權限執法。

4.結案:屬地鎮街牽頭,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配合對整改成效進行檢查,確定是否結案。結案后,物業單位或基層社區加強常態化宣傳教育和日常管理,防止隱患反彈。

1.由轄區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群眾占用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亂停車情況較輕,由物業管理單位加強日常管理后能夠有效整改。 ????????????????????????????????????????2.由轄區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嚴重堵塞,消防車輛不能正常通行,物業管理單位加強日常管理后無明顯成效的;二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三是遇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根據《巴南區深化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巴南府辦發〔2023〕56號),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以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行為的處罰屬于鎮街賦權執法范圍。群眾占用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亂停車屬于個人行為,鎮街具有執法權限。

2.根據《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通知》(渝公發〔2021〕48 號),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屬于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范圍;對違法行為個人給予警告、500 元以下罰款屬于派出所委托執法權限。群眾占用居民小區消防車通道亂停車均屬于個人行為,公安派出所具有執法權。

3.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的實施意見》(巴南府辦發〔2023〕19號),區消防救援局重點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派出所重點對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鎮街對除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派出所監管單位以外的其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37

群租房消防安全隱患

群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區消防救援局

1.收集:物業單位或基層社區在管理過程中發現群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隱患;鎮街、公安派出所、區消防救援局在監督檢查或其他日常工作發現,群眾舉報投訴反映有類似情況,統一匯總反饋至屬地鎮街。

2.核查: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對需要核查隱患問題進行實地核查。 ???????????????????????????????????

3.整改:按照分級監管模式,由牽頭單位督促責任單位整改。①屬于消防重點單位由區消防救援局牽頭整改,需要執法的由區消防救援局執法。②屬于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的由轄區派出所牽頭整改,需要執法的由派出所按照委托執法權限執法。③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由轄區鎮街牽頭整改,需要執法的由鎮街按照賦權執法或委托執法權限執法。

4.結案:屬地鎮街牽頭,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配合對整改成效進行檢查,確定是否結案。結案后,物業單位或基層社區加強常態化宣傳教育和日常管理,防止隱患反彈。

1.由轄區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群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較輕,由管理單位或檢查人員指出后能夠及時整改的。 ???????????????????????????????????????

2.由轄區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群租房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員拒不整改隱患,可能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二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三是遇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根據《巴南區深化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巴南府辦發〔2023〕56號),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以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行為;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等,鎮街具有執法權限。 ?????????????????????????????????????????????????????2.根據《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通知》(渝公發〔2021〕48 號),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屬于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范圍;對違法行為個人給予警告、500 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給予10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屬于派出所委托執法權限。 ???????????????????????????????

3.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的實施意見》(巴南府辦發〔2023〕19號),區消防救援局重點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派出所重點對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鎮街對除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派出所監管單位以外的其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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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設施損壞維修

部分建筑存在消防管網損壞、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等隱患,需要維修整改

區消防救援局

1.收集:物業單位或社區在管理過程中發現建筑存在消防設施故障;鎮街、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局在監督檢查或其他日常工作發現,群眾舉報投訴反映有類似情況,統一匯總反饋至屬地鎮街。 ??????????????

2.核查:屬地鎮街牽頭,組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對需要核查的隱患問題進行實地核查。 ?

3.整改:①按照分級監管模式,由牽頭單位督促責任單位整改。屬于消防重點單位由區消防救援局牽頭整改,屬于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的由轄區派出所牽頭整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由轄區鎮街牽頭整改。②屬于消防設施質保期的,按施工合同約定,由施工單位整改;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屬于物業管理單位自行整改的隱患,由物業管理單位自行整改;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物業公司或社區牽頭,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申請資金進行整改;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資金不足的,由物業公司或社區牽頭,組織業主自籌資金整改。③整改過程中,由整改牽頭單位督促指導物業公司或社區做好隱患整改過程中的消防安全嚴防嚴控措施。

4.結案:屬地鎮街牽頭,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局等單位配合對整改成效進行檢查,確定是否結案。結案后,物業單位或基層社區加強常態化宣傳教育和日常管理,防止隱患反彈。

1.由轄區鎮街自行協調處置情形:一是屬于消防設施質保期的,由施工單位負責整改的隱患;二是建筑存在消防設施故障較輕,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管理單位能夠自行整改的;三是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或業主自籌資金,物業公司或社區牽頭整改有序推進的。 ??????????????????????????????????????2.由轄區鎮街吹哨召集相關部門研判協商處置情形:一是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整改工作無法有序推進的;二是鎮街受自身力量、執法權限制約而無法解決的;三是遇群體性事件,必須由區級相關部門參與解決或需要公安執法部門進行現場安全維穩處理的。

1.根據《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9 號),對建筑共有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檢測、更新、改造所需的經費,保修期內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確定,設立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相關規定列支。

2.《重慶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7 號)規定,消防設施損壞,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需要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可以申請適用應急簡易程序。

3.根據《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通知》(渝公發〔2021〕48 號)精神,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屬于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范圍 ??????????????????????

4.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的實施意見》(巴南府辦發〔2023〕19號)精神,區消防救援局重點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派出所重點對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鎮街對除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派出所監管單位以外的其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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