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85972/2024-00011 | [ 發文字號 ] | 天星寺府發〔2024〕13號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天星寺鎮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5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6 |
重慶市巴南區天星寺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星寺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根據重慶市巴南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南區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2024〕-03號)要求,為有效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建立牢固免疫屏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特制定《天星寺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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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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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寺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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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以及重慶市巴南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南區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2024〕-03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當前我鎮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流通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和市委農村工作會議、全市農業農村委主任會議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立足維護養殖業發展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扎實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深入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切實筑牢動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行動時間
全鎮春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2024年3月10日—4月25日。
(一)準備階段(3月10日至3月15日):落實防疫物資,組建防疫隊伍,開展技術培訓,廣泛宣傳發動,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實施階段(3月16日至4月20日):集中實施動物強制免疫,強化清洗消毒、宣傳普查、防疫監管,開展畜禽驅蟲指導,有序推進疫病凈化等工作。
(三)自查階段(4月21日至4月25日):組織開展自查,及時查漏補缺,分析評估和總結春防行動成效。
三、行動目標
(一)強制免疫目標。開展春季集中強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和犬狂犬病的群體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疫情普查目標。對畜禽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報告率和處置率達到100%。
(三)清洗消毒目標。畜禽圈舍清洗消毒面達到100%。
(四)疫病控制目標。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四、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性防疫相結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項重點工作。
(一)開展集中免疫,做到應免盡免。各村要認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強制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大型養殖場(含“先打后補”養殖場)實行“督促免疫”;中小型養殖場實行“指導免疫”;鼓勵散養戶在基層獸醫指導下自行免疫,確無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但必須嚴格遵守《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 。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構筑有效免疫屏障。開展免疫時,要及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結束后一定時間內,鎮農業服務中心要對所有養殖場戶采樣送區動物疫控中心開展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各村要對漏免、補欄和免疫抗體不達標畜禽及時進行補免。 ?
(二)抓好消毒滅源,凈化養殖環境。各村在春防期間集中開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動。各村要督促養殖環節生產經營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頻次,擴大消毒范圍,做到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全覆蓋,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建立消毒臺賬。鎮農業服務中心要指導規模養殖場自行建立消毒臺賬,并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和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
(三)強化宣傳普查,提升防控能力。各村、鎮農業服務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要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大力營造春防工作氛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以及“先打后補”相關政策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解讀,不斷增強養殖戶防疫主體責任意識。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動態更新畜禽檔案,準確掌握養殖情況。普查時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規及時處置和上報。
(四)抓好防疫監管,確保防控成效。鎮農業服務中心要嚴格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對養殖場戶進行精細化監管,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免疫、消毒、檢測、隔離、凈化、消滅、無害化處理等動物防疫工作。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對規定禁止免疫的病種(如布魯氏菌病)實施免疫的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責任。要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新頒布的檢疫規程實施檢疫。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非法調運、不按規定進行免疫接種、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
(五)抓好源頭防控,推進疫病凈化。實施動物疫病凈化消滅,是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徑,也是動物疫病防控的最終目標。《動物防疫法》明確將“凈化消滅”納入動物防疫的方針和要求。鎮農業服務中心要以種畜禽場為核心,以垂直傳播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重大動物疫病為重點,扎實推進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非洲豬瘟、豬偽狂犬病等動物疫病凈化,對有意向有能力的養殖企業要全方位做好凈化指導和培訓,加快無疫小區和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農業服務中心、各村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工作標準,強化措施落實,確保防控成效。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做好任務分解,壓實責任。要有效落實相關會議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大力培育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確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二)強化經費物資保障。要確保強制免疫工作經費(包括:防疫物資、宣傳、培訓、勞務、人員防護、應急處置等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要提前準備春防工作所需的各種疫苗、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
(三)嚴格規范行為。鎮農業服務中心在免疫工作開展前,要對防疫人員進行免疫技術培訓,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要切實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按規范做好個人防護,嚴防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和人員感染。免疫結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加強監督檢查。鎮農業服務中心要加強監督檢查,隨時跟蹤免疫進度和信息填報等情況,對進度遲緩、弄虛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村,立即督促整改,確保落實到位。春防行動結束后,要組織開展自查,及時查漏補缺,對漏免、新補欄和免疫抗體不達標畜禽及時補免。鎮農業服務中心將適時對各村春防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安排部署不及時、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疫效果不達標的村將予以通報。按照畜禽免疫注射費150元/天、消毒費100元/天、張貼宣傳資料及發放驅蟲藥、填防疫統計表50元/天補助標準,在春季防疫工作全面結束區級驗收合格后,補助發放村防疫人員務工費。
(五)加強信息報送。鎮農業服務中心要落實專人收集、統計、報送相關防疫信息。春防工作啟動后,要通過“重慶市畜牧獸醫云平臺防疫系統”每天實時填報免疫信息。春防工作結束后,鎮農業服務中心要通過“重慶市畜牧獸醫云平臺防疫系統”統一填報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并于4月25日前向區動物疫控中心報送春防相關表格及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