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3009308730H/2024-00001 | [ 發文字號 ] | 安瀾府發〔2024〕7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巴南區安瀾鎮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發布日期 ] | 2024-02-01 |
重慶市巴南區安瀾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瀾鎮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村民委員會、鎮屬相關單位:
為科學有效地控制壓縮松材線蟲病疫情,鞏固造林綠化建設成果,維護轄區生態安全,按照《重慶市巴南區松材線蟲病疫情五年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安瀾鎮2023年度擬撥除頂山村疫情小班23個,面積874.65畝;2023年度擬撥除思林村疫情小班26個,面積1418.25畝;2023年度擬撥除五通村疫情小班28個,面積1450.05畝,總體任務重,且森林防火壓力大。為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經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考核辦法。請各村結合工作職責和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重慶市巴南區安瀾鎮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安瀾鎮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考核辦法
各村民委員會、鎮屬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巴南重林防指〔2022〕3號)及《關于開展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冬春戰役”的通知》(巴南林長辦發〔2023〕27號 )文件要求,為確保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除治質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安瀾鎮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轄區14個村民委員會。
二、考核內容
包括年度目標完成情況、責任制落實情況、預防措施落實情況、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等工作。(一)年度目標完成情況。主要包括新發疫區根除情況、老疫區減少情況、老疫區發生病死樹下降情況、疫點減少情況和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等。(二)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包括村級領導責任制落實情況,層層落實責任情況等。(三)監管措施落實情況。主要包括疫情監測普查情況、非法利用疫木案件自查情況,涉木企業監管情況等。(四)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主要包括監管隊伍組織情況、綜合治理情況、除治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山下疫木清理情況、通報整改情況等。
三、考核細則
以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為主,兼顧其他重點工作。考核以《安瀾鎮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考核評分標準》的規定為依據,進行量化打分。
四、考核方式
(一)以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為主,兼顧其他重點工作。評價以《責任書》規定的目標任務為主,結合其他重點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二)主要通過現場核查、走訪調查、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價。
(三)鎮政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巡查方式,組織日常巡查和工作檢查,發現違規情況,及時做好調查、記錄。
(四)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通報全鎮防控工作開展情況。
五、考核結果及運用
按現有松林面積和疫情嚴重分布情況,各村設置工作經費:巴聯村8000元、壩上村6000元、頂山村3000元、柑子村9000元、平灘村4200元、棋盤村6000元、石板埡村3500元、石油溝村3000元、思林村5500元、灣灣村4000元、五通村4000元、小龍村2800元、永壽村2500元、院子村5000元,合計:66500元。該經費含村級山上除治監管費、山下疫木清理人工費、處置疫木物資以及村級宣傳等費用,不能用于村專職干部發補助。
在2023年度的松材線蟲疫病防治工作通過市級成效考核后,由鎮農服中心根據《安瀾鎮2023-2024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考核評分標準》的要求,考核得分在90-100分的全額發放工作經費;考核得分在70-90分的按照全額工作的70%發放工作經費;考核得分在60-70分的按照全額工作經費的60%發放工作經費;考核得分在50-60分的按照全額工作經費的50%發放工作經費;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的將不予發放工作經費。
對在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履責不到位或隱瞞、虛報疫情,造成疫情嚴重擴散和生態環境損失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安瀾鎮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評分標準。
安瀾鎮2023年度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評分標準 | |||||
考核內容 |
考核項目 |
分值 |
評分標準 |
備注 | |
年度防控目標完成情況 |
1 |
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 |
2 |
未發生其他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的計2分,發生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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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業項目實施情況 |
2 |
未完成其他森防項目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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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落實情況 |
3 |
村級領導負責制落實 |
6 |
成立防控領導機構的,落實專人負責的,計2分,未成立的扣2分。領導親自帶頭做好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的,計2分;每季度召開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會議的,計2分,未召開的一次扣0.5分。 |
|
4 |
責任制層層落實 |
7 |
與轄區內的所有群眾、企業及相關單位簽訂承諾書,且覆蓋率達到100%的,計3分。未達到100%的扣1分。與社長簽訂責任書和包山頭責任制的計2分,未與社長簽訂責任書和包山頭責任制的扣2分。與村聘監管員簽訂績效責任書的計2分,未與村聘監管員簽訂績效責任書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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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執行 |
3 |
無非法采伐松木的,計1分;無疫木非法調運的,計1分;無非法經營、加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為的,計1分。以上三項發生一次的,一次扣1分。 |
排險、工程建設等確需采伐的,可以報經林業主管部門同意后采伐并進行除害處理 | |
6 |
宣傳教育 |
2 |
隨機抽查20戶,宣傳資料到戶100%以上,計1分,下降1%扣1分;知曉率100%,計1分,下降1%,扣1分,依次類推,扣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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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
7 |
疫情監測普查 |
1 |
嚴格執行松材線蟲病春、秋普查制度,按時上報普查資料的,計1分,未及時報送的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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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檢疫案件 |
8 |
接舉報到檢疫性有害生物調運案件,并依法制止并及時上報的,計3分,發生一起扣3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調運案件舉報到鎮的,計2分。發生一起扣2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調運案件舉報到市區,計3分,發生一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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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木材加工企業監管 |
1 |
未發現木材加工企業加工利用疫木的,得1分,發生一起扣1分。 |